标王 热搜:
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公告中心 » 行业新闻
“虚胖”的水果包装该“瘦身”了
 [打印]添加时间:2022-07-19   有效期:不限 至 不限   浏览次数:178
   10公斤苹果纸箱重2公斤;8公斤枇杷4公斤都是湿纸……包装中加入填充物原本是为了保障水果的品质,但实践中这种方式有些“变味”,保鲜用的湿纸越来越重,五花八门的搭配越来越多。在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的水果批发市场,“称重不去皮”潜规则大行其道,消费者意见很大,投诉时有发生。(7月10日《中国消费者报》)
 
  的确,对于水果市场而言,在水果箱子里适度放些填充物,既能有效防止水果在运输途中受到不必要的损伤,影响到水果的品质,也能起到一定的保鲜效果。可是,现如今这些水果包装变得越来越离谱,尤其是整箱水果包装过度“虚胖”的情况,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。消委会工作人员对来自不同商户的34批次水果的调查结果显示,包装净重和水果净重相比,19种水果超过10%,占比55.9%,其中3箱水果超过15%,最高达到25%,甚至有的消费者反映包装和垫纸要占水果总重量的一半。
 
  那么,为何水果包装变得如此“虚胖”?这一方面源于监管的严重脱节。水果从生产地到销售市场,分别归属两个不同的职能部门管理。水果进入市场前,属产地管辖,归农业农村局主管;只有进入流通领域,到了水果批发市场,或到了终端销售场所,才是市场监管部门管理。由于部门间缺乏相应的协调、分工、以及联合执法机制,造成了水果包装“两不管”的“真空地带”。
 
  更为重要的是,目前水果包装标准过于笼统,没有实施细则,缺乏操作性。《新鲜水果、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操作规程》(GB/T33129)规定,“必要时在包装容器内使用衬垫、包裹、隔垫和细刨花材料”,但没有规定具体数量。《新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》中,相关规定只有“包装内不得有异物”,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属于异物。同时,水果包装按照什么标准进行,出现异物问题后,到底由谁来处理,都没有相关明确而清晰的规定。此外,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》适用于预包装食品,不适用于水果市场。
 
  由此可见,正是因为行业监管脱节、标准可操作性较差,才让水果“注水包装”的问题频繁出现。这也导致水果销售市场终端的零售价格,无形中被推高了。这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伤害了购买者的合法权益,也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消费欺诈。
 
  当务之急,国家层面应重新修订《新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行业标准。譬如,包装净重和水果净重相比,不得超过5%;又如,在销售场所,要公示包装箱问题,告知消费者“水果计重是按照毛重计价,毛重包括筐、箱子、废纸、水袋等”;若超过规定标准,一律视为消费欺诈,依法予以严惩。同时,还可以架构行业黑名单制度,制定行业退出机制,通过制定一系列硬措施和硬标准,来倒逼水果改变经营方式,让“虚胖”的水果包装自行“瘦身”,从而营造良好的绿色消费环境。